广告活动中广告媒介的调査概述
2022-03-23 19:12:37
久闻广告
广告活动中广告媒介的调査概述
广告媒介的信息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:一个是由媒介提供的自身相关的资料,一个是由调查得来的相关资料,对此苏州久闻广告做了几项调查分析。《广告法》中规定媒介必须提供自身的相关资料。但是,有些媒介的自身资料中难免有不真实的情况,甚至有隐瞒和夸大,这就有必要对媒介提供的自身资料做进一步的核实和确认。特别是对某一特定地区或特定消费对象的媒介接受状况,即媒介的视听率、发行量的数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确认。在此基础上,再用市场调查的方法对媒介的相关部分进行调查。
在广告活动中,媒介广告费用占有相当大的比重,价格昂贵,而且正在急剧上升。一家企业的广告预算应该有多大?各个不同市场和媒介应该分配多少资金?具体到某一产品又应分配多少资金?这是所有广告主非常关心的问题。因此,在广告发布之前,必须进行媒介调查。媒介调查得到的信息,会影响到媒介决策的方方面面:如媒介种类(指对媒介进行较为宽泛的划分,如平面广告、电子广告、户外广告等)、媒介细分(指在同一大类下的细分,如平面广告,苏州广告公司可细分为报纸、杂志等,电子广告可细分为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)、具体媒介载体(指具体的某一节目或刊物)、媒介单位(指一条具体广告的长度或大小,如半版、整版,15秒、30秒等)、媒介排期(指某一广告在媒介排放的时间和期限〕。
目前,在我国影响大的有四大媒介,即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杂志。此外,还有后起之秀网络媒介。尽管广告媒介各有其特殊性,但也存在对其评价、分析的普遍性。因而,广告媒介调查也就具有了共同的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