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广告的来历及科学的界定
现代广告的来历及科学的界定
关于广告的定义,历来众说纷纭。早在20世纪初,被誉为“近代广告之父”的阿尔伯特.拉斯克尔将广告定义为:“由因果关系驱使的印刷形式的推销术。”
美国行销学会认为:“广告是由明示的广告主,将其创意、商品、劳务等,以有费的方式所做的非当面的提示、推荐。”
曰本广告学者八卷俊雄、木尾山皓认为:“所谓广告,就是收费使用媒介的报导活动。”这些定义着眼点不同,各有侧重。但仍有不够完善之处。
首先,广告是一个发展的概念。随着时代的进步,科学技术的发展,广告的内涵也在不断地演变。例如,人类社会早期的原始广告、现代公益广告也需要付费,只不过其付费形式与商业广告不同,是面对面的信息传播。那么,“广告是一种有费的大众传播”、“非当面的提示、推荐”的定义显然无法涵盖这类广告。到了封建社会,以印刷术的出现及其以后出现的印刷广告为标志,进入了古代广告时期(亦称传统广告),才出现“付费的"、“非当面”的广告信息传播,或“印刷形式的推销术”。今天,随着广播、电视的出现,苏州广告公司广告也随之进入现代广告阶段,广告开始成为形声兼备的信息传播,广告的内容更加丰富,广告种类日益增多,广告效果大大增强,苏州久闻广告专业做广告。因此,广告的定义,应该从广告的发展变化中全面地研究、反映广告的一切联系,而不能以部分替代整体。
第二,广告是一个运动的概念,它是广告主、广告创作者、广告媒介、广告发布等部门通力合作的结晶。这些环节缺一不可。广告的定义应包含广告运作的各种基本要素,概括这一运作的全过程,反映其内在联系及其规律性。而不能截取其一,忽略其他。比如,很多广告著作都曾提到广告这一词的拉丁语化呢!“印阳的含义,即“引起注意”的意思。但这充其量只是一个词汇,而不能作为广告的定义,因为它无法反映广告运作过程中的内在联系,因而不能确切地体现广告活动的完整含义。
第三,按照逻辑原则,不能循环定义。比如,在电影界,关于电影是什么的问题,众说纷纭,其中一种说法是:“电影就是电影。”这就是一种循环定义。实际上等于什么也没说,不能算是定义。而有些人把广告简单地解释为“广而告之”。按照汉语的语法解释,“而”是连词,“之”是语气词,没有任何实际意义,等于说广告就是广告,实际上什么也没解释。因次,“广而告之”,根据约定俗成,作为广告的代名词,已经得到人们的认同,是可以的,但不能作为广告的科学定义。